北京物价部门发布市民元旦春节消费注意事项
2008年12月29日 09:20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北京市物价检查部门日前提示市民在元旦春节期间消费时应注意的事项,谨防价格欺诈。
物价检查部门提示说,市民在驾车出行时,车辆要尽可能停放在有停车收费标志牌(包括临时停车标志牌)的停车场,并确认进出场时间,留意其是否按规定标准收费。
由于商品的进货渠道不同等原因,各商家制定的商品零售价有所不同。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数码相机、电脑等电子商品前要充分了解相关价格,不要被商家口头的“低价”承诺和送礼品所迷惑,谨慎选购,理性消费。
元旦春节期间各个商家的促销活动颇多,消费者应详细阅读商场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则、时限等说明内容,在购买商品时要留意售价是否与标示的优惠幅度相符。
消费者在回家探亲或外出旅游乘坐长途客运汽车时,要注意各客运站是否按照公示的价格收费。
市民在餐馆、茶吧、酒吧、美容美发店消费时要先对相关的收费和价格问清楚,对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可以拒付。
物价检查部门还提醒市民注意保存有关票据,一旦发现价格违法问题,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孙晓胜 杨晓亮)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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