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3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近几天,很少有美国人不知道希尔顿集团的女继承人帕丽斯•希尔顿的“监狱门”事件。尽管这位美国好莱坞社交名媛最终仍然被送回了监狱服刑,但洛杉矶警方对她的种种“优待”,却引起了人们的不满。也给洛杉矶的华裔律师平添了很多苦恼。
该报指出,不但希尔顿享有“特殊礼遇”,主张加长希尔顿刑期的洛杉矶市检察长迪尔加迪欧(Rocky Delgadillo)也被爆料2005年时其无照驾驶的老婆,仅被科处罚金186美元。
洛杉机华裔律师最近很苦恼,除了对这些“名人效应”感到不满,也坦言“压力很大”。律师邓洪6月11日就透露,最近确实遇到一些案件,委托客户直接请他想办法“比照希尔顿案办理”,可惜没有人有希尔顿的权势、地位,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务”。
尽管希尔顿已“回笼”,邓洪还是对她享受的特权大表不满,强调“这对其他人真的很不公平”。除了“医疗理由”被邓洪认为不合理外,他也直言,希尔顿违法假释的累犯竟可只服刑判决刑期的不到10%,根本是故意网开一面的“双重标准”。
邓洪说,羁押在洛杉矶县警局负责的洛县监狱受刑人,确实可以健康理由提出回家软禁的申请,但法官、县警局通常以“监狱拥有完善医疗设备与人员,可应付任何医疗状况”为由驳回。
邓洪指出,由于洛杉矶县监狱人满为患,通常非刑事重案的受刑人,假使表现良好,都可被减低50%的刑期,如果只是无照驾驶、酒醉驾车等轻案,又没有犯罪纪录,甚至只需要服刑10%,30天的牢狱只要待个两、三天就可以出狱回家“软禁”。
邓洪表示,只要再犯,减刑就只能从50%起跳,也就是希尔顿至少要在牢里待23天,才可申请回家。至于希尔顿3天就被同意戴上电子脚镣回家,邓洪不讳言确实“很夸张”。 (朱乙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