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8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中国籍建筑工人在工作时右手受伤,他申诉过后连梳头刷牙也有困难,而医生也认为他手部无法恢复原本的功能,不能再当建筑工人,只能从事较低工资的看管员工作。
这名工人宋红兵(38岁,来自江苏)案发时月薪是2400元。初庭助理主簿官裁决,他可以获得16万7000余元赔偿,包括蒙受皮肉之苦、受伤后(未审讯前)及未来的薪水损失等。
被他起诉的中建结构公司(China Construction Builders Pte Ltd)不服所判,已提出上诉。这家公司是事发工地的总承包商。
宋红兵是在2000年来到新加坡当泥水匠,案发时受聘于Asia Descon Building Construction NEC。
他是于2007年5月17日,在大士的一个工地工作时遭坠落物击中右手而受伤。至事发时为止,他在该工地工作不到一个月。
宋红兵留医了两天,获得132天病假。他在同年10月间离开新加坡。
根据其中一名医生所写的医药报告,宋红兵的右手腕有一道长八公分的横切疤痕。他的右手腕、右拇指和食指的桡骨动脉(radial artery)、正中神经(median nerve)和屈肌腱(flexor tendons)遭割断。
此外,他的手和手指也僵硬,丧失知觉,并且患上骨关节炎。
一名医生认为,他的右手将无法恢复到受伤前的功能。事故也造成他的右手永久损伤,不能在从事建筑工作,而只能做看管员一类的工作。
宋红兵供称,案发当天,管工叫他和两名同事为建筑二楼楼梯口的外墙抹灰。
他们在上午8时开工,到了10时又移到二楼的较低处继续工作。在他们上方有许多鹰架,宋红兵并没有看到有人在楼上工作。
当他站在平台上伸出右手为墙壁抹灰时,突然有东西坠下击中他的右手。他感到一阵剧痛,顿时血流如注。
由于血流不止,答辩人公司人员召来德士,把他送入亚历山大医院。
宋红兵说,因为事发后不能做回同样的工作,他无法继续留在本地工作。如果没有受伤,他在中国北京和上海做铁工也能赚上相等于新币800元的工资。
可是,他如今一直无法工作。即使找到工作,他在中国当地最多每月只能赚新币200元。
代表他的律师韩天元受询时说,他的当事人在得知判决后,感到高兴。(韩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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