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涉黑“面霸”垄断切面市场 主犯一审判18年
2008年12月24日 09:44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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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暴力“规范市场”、强迫切面个体经营户接受其“统一管理”的重庆市渝中区“小面联盟”涉黑案,经渝中区检察院起诉,12月15日由该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赵修华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余13名团伙成员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被判处八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赵修华、王世友等3人成立了重庆汇食粮食制品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汇食公司),决定对渝中区切面进行统一生产、统一价格销售,以赚取高额利润。赵家银(另案处理)、朱荣彬、何柏林、杨小云、叶长永听说后,均出资成为该公司股东。赵修华、王世友出面召集了渝中区40多家切面经营户开会,要求他们加人汇食公司,接受统一管理,各户不得再私自生产切面或者从外区购面卖人渝中区,并将生产工具交到汇食公司。
在数次集会后,渝中区部分切面经营户与赵修华、王世友签订了所谓的承包经营协议。后因部分经营户仍不愿加人汇食公司,且自行生产切面销售,2007年3月该公司9个股东各自让出部分股份,一起将30%的股份无偿转让给李春、小江(均另案处理)。李春之弟李雷担任汇食公司“执行经理”,职责是“稳定公司生产环境、销售渠道”,让渝中区不愿加人公司者加人公司,禁止外区送面人渝中区。此后,汇食公司若发现片区内有经营户私自生产切面或从外区送面到渝中区,即由李雷或者小江分别安排手下实施打砸行为,且李雷不定期向参与打砸人员发放“出场费”、报销医药费等。在李雷、小江等人的打砸和威胁下,渝中区40多家切面经营户全部接受汇食公司的“统一管理”。(记者 沈义)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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