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重庆市九龙坡区区长黄云受贿 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2008年11月11日 16:47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原重庆市九龙坡区区长黄云(正厅级)通过帮助企业承揽工程、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申报经济适用住房资格、享受旧城改造优惠政策、修建农民工公寓享受优惠政策等方式,为多名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巨额利益,累计受贿39次共计232万余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11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黄云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全部个人所得赃款。
经调查,从1997年到2008年,黄云在担任重庆市沙坪坝区区长助理、区长、重庆大学城城区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10多名地产商和政府公务人员谋求经济利益或协调亲属工作调动,收受贿赂合计232万余元。
据检察机关介绍,黄云受贿很讲究自己的“原则”--不熟悉的人不收,至于区内一些下级部门送的几千元、数百元礼金,黄云则上交给组织以示清廉。(记者朱薇)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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