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8日电 2008年10月18日上午,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哈尔滨“10.11”案件进展情况。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洪喜向媒体介绍了“10.11”案件工作进展情况。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沙育超在会上介绍说:10月11日晚,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哈市6名警察涉嫌将哈尔滨体育学院2004级篮球专业学生林松岭致死。案件发生后,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成立了“10•11”专案组,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侦破过程中。
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洪喜随后介绍了有关情况。
卢洪喜介绍,2008年10月11日22时,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哈尔滨铁路文化宫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了一起殴斗案件,当事人林松岭(男,22岁)哈尔滨体育学院2004级专业生当场死亡。
一、简要案情
2008年10月11日晚间,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齐新(男,30岁)招待来哈的黑龙江省肇东市公安局民警李锋(男,28岁,与齐新是中国公安大学在职培训同学),同时邀请了哈铁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刘力男(男,31岁),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李鑫宇(男,30岁),香坊分局民警王金刚(男,31岁),交警支队民警栾奡(男,31岁)参加。
饭后,在刘力男的提议下,6人分乘两辆轿车于22时许来到糖果酒吧。在酒吧门前,林松岭和原大学的同学车亮(男,22岁,无业)、杨森(男,22岁、无业)、潘兴(男、23岁、无业)、王振超(男、22岁,无业)以及两名女青年与齐新等人发生口角,进而厮打。事件中,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林松岭死亡。
二、侦查工作的情况
案发后,按照省公安厅的部署,哈尔滨市公安厅迅速成立了“10•11”专案组全力开展工作。一是进行了现场勘察、走访和调查取证,控制了相关当事人。二是按照法律程序,调取了案发现场的原始监控录像,固定了有关证据。三是基本查明了案件的起因和过程。
由于站在糖果酒吧门前的林松岭和杨森认为李鑫宇在酒吧门前起车速度过快,与齐新等人发生口角。经双方劝解后,齐新等人进入酒吧。在酒吧内,双方发生厮打后又打到门外。在齐新、李鑫宇、王金刚头部、胳膊和脸部受伤并讲明身份的情况下,林松岭仍然不住手,双方再次撕打在一起。林松岭跑到地铁工程铁板护栏处后死亡。其真正死亡原因待尸检后才能认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我们将严格依法公正地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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