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平:国务院部门"三定"的形成大体分四个阶段
2008年10月16日 15: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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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16日电 今天下午,中央编办副主任黄文平做客中国政府网接受专访,就“落实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网友在线交流。在介绍国务院部门“三定”的形成过程时,黄文平表示,各部门的“三定”规定,都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沟通协商、多轮修改完善后形成的,“三定”的形成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黄文平指出,“三定”规定是《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具体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就广泛而深入地征求了各部门、各地方和权威专家学者的意见,“三定”规定从源头来说就是吸纳各方意见、集中各方智慧的结晶。在制定第一批46个部门的“三定”时,一般都征求了20个以上部门的意见,最多的征求了50多个部门的意见,凡是与这个部门职责和业务有关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征求意见。总的看,各部门的“三定”规定,都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沟通协商、多轮修改完善后形成的。
黄文平表示,“三定”的形成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门草案拟写阶段。各部门按要求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向中央编办提出本部门“三定”规定草案。第二阶段为征求意见阶段。中央编办将部门报送的“三定”草案分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第三阶段为审核协调阶段。中央编办对草案进行审核,结合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提出修改建议,就有关问题与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并力求达成一致,如果仍达不成一致的则报请国务院领导裁决。第四阶段为审议发布阶段。中央编办形成“三定”规定送审稿和审核意见,先报请国务院分管领导审核提出意见,然后按程序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发布。 (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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