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项倡议加强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2008年10月09日 17: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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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东亚峰会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建设研讨会”在北京开幕,中国在会上提出四大倡议,以加强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图为中国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前左二),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前左三),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前右一)等同与会代表合影留念。 中新社发 孙自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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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月九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东亚峰会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建设研讨会”九日在北京开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致辞时代表中国政府发出倡议,呼吁从四个方面加强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建立适应气候变化的国际机构。中国主张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框架下建立“适应气候变化委员会”,负责适应气候变化国际行动的规划、组织、协调、审查和评估,其具体职责可包括:指导发展中国家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和实施行动,开展相关技术和资金需求评估;提出推动适应气候变化国际行动的建议;审评并向公约缔约方会议报告适应气候变化国际行动的进展;审评有关适应基金的情况;审评公约和议定书支持的适应气候变化项目的进展情况。
——加强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活动。国际社会应采取积极而有效的措施帮助发展中国家深化对气候变化影响的科学认识,提高科学评估能力,建立灾害预警及紧急响应机制,制定和实施各国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提高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作为一项具体举措,可优先考虑在适应资金机制的支持下,在发展中国家建立区域中心,以加强能力建设和促进信息共享。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开发与转让。国际社会应加强适应技术的合作开发和推广应用,发达国家应消除障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向发展中国家转让适应技术,并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适应技术应用的能力和效率。
——加强对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资金支持。国际社会应当根据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实际需求,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建立“适应基金”,由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同时应扩充现有京都议定书“适应基金”的资金来源,比如征收排放贸易和联合履行活动所产生的部分收益,从而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为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和实施行动提供可靠与充足的资金保障。(完)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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