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成都五月二十六日电 针对群众在地震灾害中丢失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实际情况,四川省公安厅出台多项治安户政部门服务灾区群众措施,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的实际困难,方便灾区群众生产生活。
这些措施包括简化办证手续,在受灾群众安置点设立临时办证点,方便群众办证。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由灾区群众本人申请,公安机关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比对,对本人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一致的,直接办理;不一致或人口信息系统内无人像信息的,可通过驾驶证、结婚证、工作证等其他有本人照片的证件,或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办理。免费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对急需身份证的受灾群众,公安机关要及时为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免收工本费。
措施还规定,放宽灾区新生婴儿落户条件。对灾区出生的新生婴儿,公安机关凭医院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救援医生开具的证明为其落户。无医院或医生开具证明的,可凭乡、村或居委会证明予以落户。同时,积极协助灾区群众查找亲属。群众要求公安机关帮助查找亲属的,公安机关应及时受理。安置地公安机关要及时与灾区群众原籍地公安机关沟通信息,为灾区群众查找亲属提供全力帮助,并简化了灾区死亡人员注销手续。
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成都公安机关部署警力加大街面巡逻和盘查力度,切实保障在路边、广场、草坪等处过夜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感;出动法制宣传车,安定群众情绪、震慑违法犯罪;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聚集、滞留地区的警力,及时疏导群众及旅客。与此同时,成都公安机关重拳打击一批利用地震灾害入室盗窃、诈骗等各类侵财犯罪。
及时有序安置灾区群众,二十二日至二十三日,成都市公安局出动警力协助都江堰市政府部门,将一万五千四百余名灾民,从自搭帐篷迁往位于幸福大道等地的政府统一规划临时安置房。全市十八个区(市)、县所设立的二十二处灾民救助安置点已设立警务室二十一个,配备民警一百二十七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及治保巡逻队员二百五十九名,确保了各安置点治安秩序的平稳。目前,成都市治安大局平稳,人民群众情绪稳定,各灾民安置点秩序井然。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