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对地震灾区的捐赠工作
2008年05月13日 19: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灾害后,13日上午,民政部紧急部署了向地震灾区开展捐赠活动的有关工作。
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号召,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积极为灾区捐赠救灾款物。
由于灾区道路受阻,目前鼓励以捐赠资金为主,并适当接受必要的生活类救灾物资,主要是:棉衣、绒衣、棉被、雨衣、雨具、帐篷、毛毯、净水器、手电筒、塑料布等灾区急需的救灾物资,以帮助和支援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编辑:吴歆】
专题报道:四川汶川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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