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年3月27日发布,其中第二十六条明确提出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图为在城市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 中新社发 韩艺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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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年3月27日发布,其中第二十六条明确提出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图为在城市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 中新社发 韩艺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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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人口大国从失去迁移自由到重获迁徙自由的漫长而缓慢的制度变迁史。
农民,是这一历史中的沉重名词。
如何使他们享以国民待遇,成为改革30年后政府制度探索的核心点。
半个世纪前,我国通过户籍等一系列制度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城乡之间形成壁垒森严的界限。多年来顽固的户籍政策虽未完全把农民挡在城市之外,但是城市、农村两种人的待遇差别和相关制度安排,还是大大消解了这一群体完全进城扎根的可能性。中国以农村供养城市的模式高速完成了工业化,代价是城乡间越拉越大的发展鸿沟。显然,这一过程伴随着巨大的制度不公和成千上万个体利益的被掠夺。
而今,世界上未曾有任何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在面对全球最大迁徙潮的同时,又面对如此重大的消弭城乡、区域差别的历史任务。
一切,可以从看似单纯的户口政策的变革上,找到线索。
“大户籍改革”,历史契机也许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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