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五年查处厅级以上官员四十七人
2008年01月22日 1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长沙一月二十二日电 (记者 肖前辉)记者今日从湖南“两会”上获悉,自二00三年以来,湖南共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五百七十六人,其中厅级以上官员四十七人。
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在该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湖南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过去五年,该省共查办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七千七百四十六件,涉案人员九千九百七十八人。其中,贪污受贿五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十万元以上的大案三千九百四十八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十三点四亿元。
依法查办了湖南省高级法院原院长吴振汉、郴州市委原书记李大伦、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周政坤、郴州市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易佑德渎职案等一批职务高、金额大、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有力地惩治了腐败分子。
五年来,湖南省检察院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提高办案质量、保证公正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严格规范侦查办案工作,全省检查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分别达到百分之八十二和百分之九十九点三。同时,立足检察职能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健全预防工作内外部协作机制,强化犯罪分析、对策研究和检查建议工作。目前,全省检查系统普遍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何素斌表示,今后湖南省将继续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官员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集中查办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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