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代表、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18日晚表示,预计在今年、明年、后年这3年内,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投资将呈翻番的趋势。对房价趋高的问题,中国政府制定了许多措施,我们有能力解决好这个问题。(10月18日新华社电)
关于廉租房和经适房,仇保兴提供的一组数据值得关注。数字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国家在廉租房上的投入已经达到了71亿元,解决了30万户低保人群的住房问题。每年大约有1.5亿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投入使用,到现在为止,已经解决了1600多万户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这些数据,令人动容。但需要追问的是,在廉租房方面,所解决的30万户是否是真正的低保人群?在经济适用房方面,所解决的1600多万户是否真正是城市低收入群体?
这番追问并非多余。以经济适用房为例,坊间有人称,一部分经济适用房成了“特权房”,所受益的并非全是低收入人群。比如,日前媒体就报道一例。在安徽省泾县建委网站上,记者发现一份经济适用住房申报人员名单,申购人多是吃财政饭的人———县地税局职工、县工商局职工、总工会职工、县公安局警员、县稼祥中学教师,甚至是县政府办公室职工等。而没有注明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占不到三分之一的名额。在这个县,经适房似乎成了公务员的专利。试问,难道住房困难户或无房户不更需要经适房吗?难道经适房本来不是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吗?
稍作留心可以发现,经适房现象只是一个缩影。有些时候,上面制定的政策初衷良好,然而在执行层面上,在下面实施阶段时,往往会被打折扣,甚至与政策善意背道而驰,好政策没有惠及到最需要的人群,有些时候惠及的恰恰是最不需要的人群。政策为何在一些地方被异化?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是个别政策执行者权力自肥,二是公众难以监督政策的执行。具体到经适房问题,一方面就要严格规范政策执行者的权力,不能使公权力人员成为公共政策的首先受益者和最大受益者;另一方面要为公众监督提供平台,比如,将享受到廉租房和经适房的人员名单全部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的甄别和评判。
“住有所居”是人们的基本权利。但是,面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投资将呈翻番的愿景,需冷静对待。投资翻番固然可嘉,低收入人群真正获益才是关键。(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