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联合发出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廉洁自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准借举办庆典之机摊派各种活动费用和发放贵重物品;不准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禁止用公款组织旅游。
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国
《通知》指出,今年中秋、国庆节正值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要严格控制各种节日庆典活动,不准借举办庆典之机摊派各种活动费用和发放贵重物品;不准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禁止用公款组织旅游。
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该得到的,不一定要,不该得到的,一定不能要。要坚决拒收、拒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无法拒收的“红包”,要按规定上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更不准以赌博为名收受贿赂。要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和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国(境)。对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教育和管理,防止他们借节日之机收钱敛财。
有令不行坚决查处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擅自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借节日之机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人事、审计部门要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乱发钱物的,要坚决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政令畅通。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节日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边纠边犯的违规典型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记者 张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