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非经管的公款,要下属单位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接受下属送给的礼金,8月24日,记者从信阳市警示教育会上获悉,光山县原副县长毛明星因利用职务违法违纪,被信阳市纪委撤职。
据了解,2003年9月至2007年8月,毛明星任职光山县副县长,分管城建、交通等工作。今年4月,毛明星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被信阳市纪委双规。经立案查明:2006年1月,毛明星分别向光山县交通局局长张某、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某交代,以会议的名义在高速公路指挥部账上解决应由个人支付的一些费用。随后,王某根据毛明星的安排找来两张发票,分别填开会议费3.4万元和会议费2.7万元,经交通局长张某签字同意,在县交通局财务账上报销,事后由王某将6.1万元现金交给了毛明星。
2005年1月,毛明星安排司机韩某为其购买了一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在家中使用;2006年6月,毛又安排韩某为其购买了一台台式电脑在家中使用。购买这两台电脑的费用共计20600元,对这笔费用,毛明星安排光山县交通局局长张某在阿深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账上报销。在2006年春节前和2007年春节前,光山县交通局局长张某以拜年为由,分别送给毛明星现金2000元,共计4000元。
这三项违法违纪,毛明星共获得现金8.56万元。信阳市纪委认为,毛明星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和廉政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毛明星撤销光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职务处分。(记者屈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