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清理和严格控制节庆活动自查自纠的通知》,严禁用公款大操大办、重金邀请演艺明星捧场。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省纠风办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和部署,对2005年以来全省各单位、各部门涉及的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通知要求,要坚决纠正和取缔利用行政手段拉赞助、搞摊派的行为,严禁用公款大操大办、重金邀请演艺明星捧场等做法。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管,减少和控制节庆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对因搞节庆活动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或从中牟利的,要严肃查处,实行责任追究。(邱大军 胡庆魁 付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