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7日电 中央纪委副书记刘峰岩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完善监督机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记者问:如何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刘峰岩回答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批重要法规,党内监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实行了巡视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建立健全党内询问和质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深入开展,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当前,各级党组织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一是要突出监督重点,着重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尤其要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力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运用、金融资本运作、土地使用权出让、行政审批权运用等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二是要完善监督机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尤其要尊重和保障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能公开的都要依照法律和规定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让这些事项在阳光下运作。
三是要前移监督关口,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发现党员、干部犯有错误的苗头,要及时通过打招呼、诫勉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早作提醒、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做到防微杜渐,千万不要等到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后再去查处。
四是要形成监督合力,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监督的积极作用,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使各种监督形式紧密配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有效配合,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