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3日电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该部将积极推进完善土地物权立法工作,加快《不动产登记法》立法研究,为国家出台《不动产登记法》做好前期准备。
这位负责人认为,物权法虽然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本原则,但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等,则授权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同时,物权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前,地方性法规可以依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规定。
这位负责人说,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的核心制度,而土地又是最重要的不动产。他认为,为了保证物权法的顺利实施,必须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同时,地方在国家立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也可结合本地区土地登记的实际,加快制定本地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办法,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这位负责人表示,物权法构建了以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为主要内容的物权体系,同时明确用益物权包括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为适应这一物权体系的需要,今年,国土资源部将抓紧起草并出台《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以进一步明确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地下空间权的有关规定。同时,要加快起草《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权益,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郄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