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始清理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要求各市州、部门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全面自查工作,并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并明确规定,对于存在问题、隐瞒不报或工作不到位漏报的项目,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清查范围:4年来新建办公楼
《通知》指出,中央要求各地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以来,我省总体情况比较好,但仍存在越权审批项目,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违规新建或豪华装修办公楼及培训中心的问题。为此,省政府决定对近年来新建的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清理范围是,自2003年1月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新建、扩建、联建或购置的办公楼及培训中心项目。其中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清查内容:是否豪华装修或出租
根据《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清理的主要内容:一是前期审批工作情况,包括是否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是否违反项目审批程序或审批权限等;二是执行土地和环保政策情况,包括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是否按规定办理征地、用地手续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三是项目实施情况,包括是否按批复文件实施,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豪华装修等问题;四是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包括实际完成投资、资金来源及时到位数,是否拖欠工程款等;五是项目使用情况,包括竣工验收、使用单位及管理方式、是否对外出租等。
重点督查:瞒报项目予以严肃处理
此次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清理工作,由省政府组织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从4月份开始对部分市州和省直单位办公楼项目进行重点督查,整个清理工作和督查情况将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对于存在问题、隐瞒不报或工作不到位漏报的项目,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