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2日电 国务院常务会议1月17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草案)》,决定《条例》经修改后公布施行。
人民日报今天评论说,此举从制度入手,要求各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以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对扩大民主,建设法治国家,意义深远。
腐败问题近年来引起高度重视。2006年,陈良宇、刘志华、杜世成等高官的落马成为重大新闻;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人们有了更清醒的认识。而从源头治腐,《条例》当属坚实的一步。
腐败发生,一个重要原因是权力过于集中,缺少制约机制;权力行使不够透明,容易暗箱操作或权钱交易。以一位涉案高官为例,据称,此人在任职的12年间,素以“铁腕”著称,独断专行,屡屡腐败而不为人知。
对症下药,推行信息公开是一项治本之策。公开将改变权力运作的方式,使其成为人民监督之下的“阳光”操作,可极大避免暗箱操作中的权钱交易现象。这也在传统的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之外,赋予人民获得信息的权利,从外部形成对权力机关的有效监督。这样,不少腐败之举就容易露出“马脚”。
文章同时指出,信息公开更有助于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王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