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4日电 中国建设部近日发出通报,表彰全国城市公共交通文明企业、文明线路、标兵、先进个人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示范城市,授予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深圳市、沈阳市、济南市、合肥市、杭州市、郑州市、贵阳市、常州市等11个城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通报称,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正确战略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通报称,各地在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涌现出了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
通报说,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决定授予北京市公交集团电车客运分公司等32家企业“全国城市公共交通文明企业”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分公司10路车队等92条线路“全国城市公共交通文明线路”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公交集团第五客运分公司驾驶员赵蕾等11位同志“全国城市公共交通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公交集团第一客运公司张鹊鸣等194名同志“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深圳市、沈阳市、济南市、合肥市、杭州市、郑州市、贵阳市、常州市等11个城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附件:全国城市公共交通文明企业、文明线路、标兵、先进个人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