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7日电 综合媒体26日的报道,伊朗外长穆塔基在致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的信中表示,伊朗已经威胁将对西方国家提起法律诉讼,要求对联合国制裁造成的损失获得赔偿。
伊朗指责3月3日通过的联合国制裁决议不合法,称德黑兰将不会遵守它。由于伊朗拒绝停止铀浓缩活动,联合国此前决议对其实行新一轮制裁。制裁措施扩大了对指定的伊朗个人和企业旅行和金融限制的范围。穆塔基在信中指责该决议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它声称伊朗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它的批评者不能证明伊朗正制造原子弹。穆塔基称,决议的发起国“最少应该承认它们的错误并向伊朗道歉,纠正它们的行为,最重要的是,补偿制裁对伊朗造成的所有损失”。
穆塔基没有直接提到有关国家,不过信件中其他段落暗示针对的是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这些国家是决议的主要支持者。信中称,由于过去在西方压力下暂停了铀浓缩,伊朗工厂大量倒闭,工人失业,能源需求计划也被打断。
伊朗总统内贾德3月14日指控联合国安理会试图通过向伊朗实施制裁措施的手段来影响伊朗的议会选举。他称,这样的尝试将以失败而落终。
联合国安理会3月3日以14票赞成、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伊朗核问题的第1803号决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伊朗核计划及其相关领域的制裁,但同时表示将继续加大旨在解决伊朗核问题的外交努力。
这是安理会自2006年12月以来通过的第三份对伊朗制裁决议。在当天的投票表决中,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只有非常任理事国印度尼西亚投了弃权票。印尼常驻联合国代表纳塔莱加瓦在表决前所作的解释性发言中说,印尼认为安理会进一步加大制裁伊朗将不利于伊朗正在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开展的合作,因此决定投弃权票。
新决议继续要求伊朗暂停铀浓缩等活动,并在前两份决议基础上增加了对伊制裁措施,包括扩大旅行限制和冻结资产对象名单、禁运敏感双用途物项、呼吁各国对部分对伊金融活动保持警惕、依法有条件地在机场和港口检查伊朗空运公司和伊斯兰航运公司的货物等。
决议同时重申致力于通过政治和外交谈判和平解决问题,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发挥作用。为了体现该决议旨在推动谈判的目的及其可逆性,决议还规定,如果伊朗采取积极步骤执行决议,安理会将暂停、甚至终止所有制裁。决议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在决议通过后的90天内就伊朗是否已经执行决议提交报告,以便安理会进一步采取适当措施。
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和德国等6国今年1月在柏林就伊朗核问题新决议草案要点达成一致。英法德一个月后在要点基础上起草决议,并向安理会散发。为争取南非、越南、印尼和利比亚4个非常任理事国的支持,英法两国修改了草案中少量非实质性内容。
在此之前,安理会已经分别于2006年12月和2007年3月通过包含对伊朗制裁内容的第1737号和第1747号决议。国际原子能机构发表的最新报告显示,伊朗与该机构的合作出现进展,但伊朗仍没有暂停铀浓缩活动,该机构目前仍无法确定伊朗核计划是否仅用于和平目的。伊朗一再强调其发展核计划仅用于和平目的。 (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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