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决定公布以来,香港各界持续以各种方式表示支持和欢迎。一些专家、学者和政治评论员纷纷撰文或接受采访,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表达了港人的愿望,显示了对港人的信任,呼吁香港社会和衷共济,共同推进香港政制稳步发展。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亚太研究所副所长王家英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与民调所显示的民意相吻合,表明中央充分考虑了香港市民对普选时间表的期待,这个结果为主流民意所接受。香港社会应在决定的基础上,和衷共济,规划细节,寻求共识。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认为,全国人大的决定具有权威性及法律效力,对香港普选时间作出了安排。实现普选,只是程序的问题。尤其是2012年选举承前启后,需要循序渐进,为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打好基础。
香港资深传媒人谭文天说,香港最终达到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普选产生,是在起草《基本法》时提出并纳入正式成文的。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此作出决定,香港人应珍惜并正确对待。首先是尊重中央的宪制权,其次是一切按《基本法》办事,包括从香港的实际出发,并遵循循序渐进原则。
全国政协委员、粤港青年交流促进会主席龙子明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普选时间做出明确安排,是履行其宪制责任,表明中央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基本法》,充分体现了中央听取港人意愿和诉求的诚意,也充分表明了中央对港人的信任。今后10年,是香港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各界应深刻领会人大决定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紧紧抓住经济全球化和内地发展带来的机遇,努力提高香港经济的竞争力,保持和发展香港固有的优势,推动香港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
还有许多学者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香港的普选时间表,是一个庄严的承诺,不存在任何疑问。这个决定有助于香港社会共谋发展,统一认识,促进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记者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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