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母亲又惹官司 遭业主申请破产延后再审
2008年05月22日 09: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22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已故香港歌星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早前被指其有份创立的北角抗癌会的会址拖欠大业主租金。其后案件终顺利解决,但该大业主指梅妈拖欠她们诉讼费达30多万元及利息,遂向法院申请梅妈破产,案件于21日进行聆案官提讯。
梅妈21日反对大业主的申请,并指自己健康欠佳,要到医院求诊,要求聆案官把案件押后。聆案官最后决定把案件押后至6月2日再审。
没有聘请代表律师的梅妈21日由其大儿子梅启明陪同下到庭。带上口罩的梅妈在庭上表现得相当憔悴,且需梅启明搀扶。梅妈更向聆案官表示自己不能说话,要由梅启明代为发言。梅启明21日声泪俱下的说,反对控方申请其母亲破产,并指母亲因此事已损失百多万。
梅启明表示,母亲因心脏病原定于21日入院接受治疗,但因要上庭才押后入院。故此他希望案件能押后两星期让母亲先入院接受治疗。不过控方反对此申请并指案件已多次押后,最后聆案官决定把案件押后至6月2日交由高院法官进行审讯。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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