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适房中签人禁用他人名义贷款
2008年06月24日 11:09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昨天,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林鹏透露,经适房摇号中签人不能以他人名义贷款购房。
本月底,崇文区将举行经适房摇号。有市民提出,如果自己摇到号,但钱不够,能不能用孩子的名义申请贷款。林鹏表示,贷款原则上是谁购房谁贷款。用公积金购买政策性住房有优惠,如购买经适房和限价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降到房款的10%。(记者潘澄清)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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