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保障房者房产价值对比周边房价
2008年04月09日 09:34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日前,北京市建委住房保障办公室针对保障房申请过程中家庭资产评估等问题做出明确解释:房产价值评估对比周边房价,汽车净值参照二手车市场价格。
在对申请保障房家庭的审核过程中,家庭资产审核是难度最大、最容易产生异议的环节。市建委介绍说,申请保障房时,房产价值应由申请家庭如实申报,申报房产价值如明显与周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异较大,可参考同区域新建房屋出售价结合新旧程度或拆迁补偿标准确定。而除房产外,车辆净值可参照二手车市场价格确定。有异议的,请申请人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
根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人户家庭申请经适房,家庭的年收入须低于36300元,家庭总资产须低于27万元,3人户的这一数字则分别为45300元和36万元。家庭的年收入指家庭每个申请成员在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每个人的工资、奖金(含年终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家庭总资产净值则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等净值及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总和。
对于一些无业、无固定收入人员及买断工龄下岗人员将档案放在人才服务中心或街道的情况,市建委称,计算家庭成员收入时,申请家庭成员档案放在人才服务中心或街道的,应由人才服务中心或街道出具收入证明。档案存放地不给出具收入证明的,由所在街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家庭成员收入进行核定。(记者 丁蕊)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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