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适房再上市政策4月出台 出租经适房将重罚
2008年03月25日 07:5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经适房再上市政策预计将于下月出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岳维仲昨天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对北京的保障性住房政策进行解读,如果违规将经适房出租,将受到五年之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处罚。
今年2月,市建委对经适房再上市的相关政策向社会征求意见,对于已购经适房再上市,政策拟按照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在政策下发之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再上市出售,按照房屋售价的10%补交土地出让款政策下发之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再上市,将按照购买价格和出售时当地商品房平均价格的价差70%来交纳。
岳维仲昨天透露,建委已经完成了经适房再上市政策的社会公示,在市政府批准以后就可以正式下发,预计下发的时间在4月份。
对于现役军人能不能申请经适房,岳维仲表示,现役军人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其家属也可以。如果其在部队原有一处住房,在申请时退出部队住房,或者书面承诺退出,就可以按照无房的情况来申请经济适用房。如果部队住房不愿意退,那只能将其作为现住房进行申请,在将来配售面积时要进行相应的核减。
按照去年北京实施的经适房新政策,经适房严格禁止出租,出租经适房将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岳维仲昨天透露,目前后续的处罚措施也已经确定,出租经适房,五年之内将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马力)
【编辑: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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