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前,北京市地税局将完成对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户的税源清查工作,“达到清算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200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也将在10月份征期合并征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3日同时下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做出了上述规定。(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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