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顺景雅苑业委会主任被殴打致残一案,昨日有了结果。3名打手因故意伤害罪,均被海珠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且连带赔偿受害者韩培丰人民币10万余元。
据指控,刘建军、刘文达、刘小蛮受“阿宏”和“光头”(另案处理)的指使,于2006年10月17日蓄意伤害顺景雅苑业主委员会主任韩培丰。当日早上8时许,刘文达、刘小蛮在刘建军的指使下,从顺景雅苑小区开始尾随韩培丰乘坐25路公共汽车到南华中路海幢公园下车后,在韩培丰往东走了约20米时,用随身携带的一支铁棍从韩培丰身后打了其腿部膝盖后面几下,随即逃离现场。
然而,因对韩培丰的伤害未达到预期目的,刘建军在“阿宏”和“光头”要求下,竟再次指使刘小蛮、刘文达对韩培丰实施伤害。10月23日上午10时50分许,刘文达、刘小蛮再次跟踪韩培丰到中山大学地铁站B出口处,由刘小蛮用手臂勒住韩培丰的颈部并将其按倒在地,刘文达用随身携带的一支铁棍殴打其右膝盖和左小腿,致使其双下肢多发性软组织挫裂伤和多发性骨折。
事后,刘建军收取了“光头”给予的10000元好处费,并与刘文达、刘小蛮平分。2006年11月,刘建军等3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承认了所有犯罪事实。
昨日,韩培丰只身一人来到法院领取判决。虽然事情已过去大半年,他右膝盖上一条弧形的伤疤依然清晰可见。他告诉记者,过去他每天都要锻炼,可是被打后,这种习惯已经难以坚持了。(记者刘晓星 通讯员厚依、志明、美满、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