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规划图上的物配突然变成了垃圾站,亦庄莱茵河畔小区居民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和开发区管委会交涉,在没有满意答复后将负责规划审批的亦庄开发区管委会告上大兴法院,要求撤销规划许可证。
今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原被告双方均有10余人旁听此案,规划许可证申请人北京市亦庄新城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出庭。
原告代理人认为,管委会只是市政府派出机构的职能部门,不是法定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因此核发规划许可证属于超越职权。而这也是双方在法庭上辩论的焦点。
管委会代理人表示,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是行政主管单位,有权进行规划审批和立项,规划垃圾站的审批并没有超越权限。核发规划许可证之前,没有必要让第三人提供环境评估报告。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听证条件,管委会认为建垃圾站不是特别重大的事情,也和居民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这番话一出口,引发旁听席上的业主一阵骚动。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周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