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和兴业银行对第二套房界定标准:结清第一套房贷款再购房还算第一套 买第二套房工行今用新政
外地银行对此认定有差异目前建行、中行等北京各分行的执行细则尚未出台
如果在工行贷款买了一套房,那么即使去建行再贷款买房,也会被认定为买第二套房。
央行副行长苏宁昨天在上海表示,央行统一的征信系统完全可以准确认定“第二套(含)以上住房”。
国庆前,央行和银监会共同宣布调整商业性房地产信贷政策,提高了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按照地产信贷新政,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基准利率的1.1倍(而此前大多执行85%的优惠利率)。
新政之下,对第二套住房的成功认定,将成为此次房贷新政能否落实的关键所在。
许多人对于央行征信系统能否胜任这一繁杂任务的疑虑,苏宁昨天表示,央行拥有覆盖全国各商业银行的数据库,只要贷款人曾经贷款买过房,就将在这个系统中如实反映出来。而且,第二套是说针对所有银行购买的第二套,绝对不会出现贷款人在一家银行买“第一套”,又成功在别的银行再买到“第一套”的情况。
上午追踪
每一笔贷款都会录入数据库
今天上午,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记者,央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建立了几年了。
现在,北京某市民只要进行一次贷款,就是一笔“信用记录”,不管是在哪个银行贷款,都会进入央行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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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二套房认定有争议
据南京媒体报道,不同银行对于第二套房的认定存在差异。
比如江苏省中行规定,凡是能查到有过房贷记录的,无论是否结清贷款,只要再次贷款,都视作买第二套房。
而浦发南京分行则认定,只要此前房贷已经还清,现在无论第几次申请房贷,都可以按照目前购买第一套房的优惠政策执行。
不过,记者今天上午咨询建行、中行等银行的北京分行了解到,北京各银行对此的执行细则尚未出台。
工行、兴业银行今天执行新政策
记者从链家地产金融中心了解到,截止到今天上午10点,工行、兴业银行今天已开始执行新政策,而与该公司合作的其他银行(深发展、民生、建行、光大、中行、北京银行、招行)还未给其下发执行新政的通知(一般情况下,在通知下发前面签完毕者按原政策执行)。
链家地产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工行和兴业银行对第二套房的界定标准是:若借款人已有第一套住房贷款,结清后,再购房还按第一套购房政策执行。
其中工行规定,若借款人在其他城市贷款购房,在本市贷款购房也将视为第二套。(张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