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日前在此间公布的一份最新调查报告显示,近十年来,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自有住房与租赁住房之间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城市居民的居住方式已经从租赁公房为主,转变为拥有自有住房为主。
根据抽样调查,在北京市,1998年租赁公房的比例为76.60%,自有住房的比例为20.20%;到2005年,租赁公房的比例降低为23.16%,而自有住房的比例达到74.17%。2004年以后,北京城市居民住房方式的变化在逐步稳定,虽然近两年市区租赁户略有增加,但自有住房比例仍高达70%以上。
上海城市居民居住方式与北京大体相似。1998年租赁公房的比例为68.80%,自有住房的比例为31.20%;到2005年,租赁公房的比例降低为25.39%,自有住房的比例达到了73.33%。
广州地区城市居民自有住房比例在这三个城市中增长最快,也最接近于全国城镇居民居住方式的变化情况。广州在1998年租赁公房的比例为46.67%,自有住房的比例为8.67%;到2005年,租赁公房的比例降低到7.84%,而自有住房的比例达到90.20%。(来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