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9月15日报道。杭州市近日发布了《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允许上市交易,但收益的55%要上交政府。
这一政策的推出,无疑会对“炒作经济适用房”的投机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但政策规定是一回事,它的实际运行能否遏制炒房,还有待观察。
别的不说,我们先比较一下为抑制房价的二手房营业税政策。二手房营业税政策在许多城市失灵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在实际的房屋买卖中,炒房者往往与购房者通过签订虚假交易数额的合同,或者“以租代售”的形式来规避政策,从而达到少交或者不交营业税的目的。而用“卖经适房者须上缴55%收益”抑制炒作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之所以可能会落空的危险之一,也在于可能会遭遇炒房者与购房者用虚假交易数额来规避政策:当他们签订了一个交易数额极小的合同,他们所谓的“收益”就很少,上交55%的“收益”相对他们实际得到的收益来说,不过是很小一部分,他们仍然有很大的获利空间。所以,这种政策的调控就很难抑制炒作经济适用房的行为。
该政策可能会落空的危险之二,在于今天经济适用房在实际发放中还存在不透明。经济适用房在一些地方的发放情形堪忧,一些人利用权力、关系或者伪造证件,大肆攫取经济适用房:郑州市龙鑫苑小区拥有40%的绿化面积,有112个地下停车位,最大楼间距27米,388套住房里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但却登记为“经济适用房”;济南某经济适用房小区一共288户,面积在160~295平方米之间,单户最大面积近300平方米,里面住的都是机关干部。由于经济适用房与实际市场价格相差甚远,因此,这些人只要手中有闲钱,利用关系获得经济适用房,即使放置五年再交纳55%收益,其实际能获得的收益仍然远远高于在市场上的其他投资。因此,仅仅用“卖经适房者须上缴55%收益”来抑制炒房者,就要打上一个问号。
所以,我们还不能对“卖经适房者须上缴55%收益”盲目乐观,这政策的实际效果如何,有待长期观察。我认为,防范炒作经济适用房,还是要坚持政府回购制度。同时,政府应该更多地发展廉租房来代替经济适用房,以防范权贵炒作经济适用房,从而能更多地为穷人提供住房福利。(杨涛 江西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