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抢劫、强奸连续入狱两次的董某,出狱后非但不思悔改反而变得更加疯狂,连续抢劫、强奸作案8起,杀害2名女青年。日前,山东省莒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罪依法将其批准逮捕。
董某,35岁,莒县城阳镇人。1989年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1995年4月被假释。2000年5月又因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2005年9月25日,出狱不久的董某在沂水县四十里镇三十里村通往赵家屯村的路上,遇到了正骑着一辆红色125踏板摩托车行驶至此处的女青年程某,就产生抢劫摩托车的念头。他猛冲上前一把将程某拦下,接着抽出随身携带的剔骨刀将程某挟持到路西的玉米地里。董某见程某有几分姿色,又产生了强奸的念头,便持刀威胁将其强行奸污。事后,犯罪嫌疑人董某怕事情败露,便用双手扼其颈部致程某机械性窒息,又用剔骨刀将程某的颈部连割两刀,导致其颈动脉破裂失血而死。
此后不久,董某再次抢劫一女青年并将其杀害。
2005年8月26日凌晨,董某伙同狱友田某等其他3人,密谋到莒县城阳镇某村村民家中抢劫钱财。他们爬墙入院,采用暴力殴打、持刀威胁等手段,抢劫该村民535元现金,尔后,董某将女主人强行奸污。
此后,董某又采用同样的作案手段,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连续作案5起。抢得手机5部,现金530余元,强奸6人。(杨明勤 庄虔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