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春节放假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原因是今年国务院下发的通知一如既往规定:2月18日~24日(即农历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争议的焦点是将除夕不列入假期不合理,因为除夕当天的全家团圆,共同吃年夜饭,共同守岁迎接新年是最重要的庆祝内容。
我认同这一观点,但并不认为将除夕甚至腊月29日纳入国定假期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最简单的原因是中国幅员辽阔,如果人在上海工作而要返回家乡四川过年,乘坐最大众化的火车,同样无法及时赶得上除夕甚至正月初一。
其实,春节放假的政府规定凸现了一个由来已久的矛盾,即法定假日问题。中国的法定假日一共有四个,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除了元旦只放一天假外,其余都是只放三天,通过对调周末充数,因此变成了除元旦有连续三天的休息日外,其余三个假期均拥有七天的休息日,其中“五一”和“十一”又称为“黄金周”,实际上一年中只有10天的法定假日。这种放假制度导致的结果是在这四个假期中交通紧张,各旅游点人满为患,尤其是春运,十几亿人在短时间内来回流动,导致了一个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交通高峰,为了买火车票竟然要排队几天几夜,苦不堪言,这些现象违背了设立黄金周和节假日的本意。
近几年来,黄金周旅游热度已经开始降温,因为人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在这个期间去旅游完全是得不偿失,付出更高的代价得到更差的享受,在某种意义上连续七天的假期对越来越多的人来说是一个浪费,因此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假期?
这四个法定假日实际上是一个刚性的规定,在客观上逼着人们去“赶场子”,因为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去旅游,尤其是对于那些有学龄子女的家庭更是如此。如果将一年中仅有的法定10天假期让人们自由支配,可以拆分或可以整体使用在任意的时间段,那么黄金周人满为患的尴尬应可纾解。
回到本篇的开头,自由支配假期也可以解决除夕不放假的问题。如果你是一个特别重视传统春节的人或需要花较长时间返乡过年,你可以将假期更长地运用在春节前后;如果你不需要返乡过春节,或者不那么重视春节,那么你完全可以选择在春节期间不休假,而将你的宝贵假期完全运用在其它时间段,比如全家可以去三亚海滩度过愉快的一周,而完全不需要支付通常春节期间昂贵得吓人的价格,看到的却是人头攒动的海滩。
现行的法定放假制度太过刚性,不仅导致了有限宝贵资源的浪费,而且可能给人们带来的是负效益。改变现行的放假制度,除了元旦、“五一”、“十一”和正月初一的当天为法定假日外,将其它的假日时间让人们自由支配。建立一套弹性的放假制度,给人们以更大的选择自由,这或正是以人为本的体现。(作者为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侯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