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成都晚报》报道,日前,多家银行发布补充年报,披露公司高管收入,收入最高的银行高管是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其2007年的税前报酬为1748.62万元。其余各银行高管的收入也都是天价。
自从上市银行2006年年报披露以来,公众就纷纷对银行高管的天价薪酬说“不”,然而,2007年银行高管们继续拿着天价薪酬,而且相比上年增幅更大。以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为例,其2006年年薪为446.18万元,而2007年年薪则达963.1万元。由此,笔者要问,到底谁能对天价薪酬说“不”?如果高管们的薪酬继续以这种速度增长,后果十分令人担忧。
这是因为,这些上市的股份制银行大多都有国有股份在内,即便是地方性商业银行,也有地方公共财政的投入,也就是说,银行高管天价薪酬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对此,如果公众说“不”没有约束效力,自然会更加不满。另外,银行高管薪酬如果没有合理定价机制的约束,往往容易使公共利益流失。
虽然公众强烈的质疑引起了决策层的关注,今年3月有关决策层就到银监会调研过,但遗憾的是,直到目前,有关决策层调研后并没有什么结论。甚至还有人认为,上市银行都是股份制银行,高管薪酬应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只要股东认可就无可厚非。
正是因为如此,才使得银行高管们继续享受着天价薪酬。但是,这些银行中大多有国有股份、公共利益,况且,对“薪酬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的借口也不能坐视不管,因为银行高管现在实质上都是自己给自己定高薪。再说,由于决定薪酬的董事会成员本身也拿着高薪,股东大会难以对高管的天价薪酬进行有效约束。
还有人辩解,银行高管的薪酬是与责任挂钩的。但现实是,目前银行高管的薪酬并没有与银行的业绩挂钩,更重要的是,由于银行高管责任保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银行高管们的薪酬与责任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挂钩,薪酬与责任并不对等,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受损失最大的最终还是股东和公众。因此,银行高管薪酬不能完全由同样享受高薪的董事们来决定,广大股东和公众应该有更大的话语权。
显然,在股东和公众对银行高管天价薪酬说“不”的同时,监管层应该有明确的声音——不能只是关注而已,而应该有积极的作为。既然所有者缺位是导致银行高管天价薪酬的重要原因,就应该尽早明确哪个部门是国有金融股权的所有人。总之,不能让银行高管们不正常的天价薪酬这样持续下去了。(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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