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外民航曾做过调查,统计发现每卖出一万张票,就要空200个座位。为实现利益最大化,超售作为避免航班座位虚耗的有效办法,被国外航空公司普遍应用,是“实实在在”的国际惯例。
当真如此?不妨先看看美国《联邦条例法典》中关于超售的规定。它要求航空公司要给被拒载的旅客一个书面声明。赔偿标准要参照旅客被延误的时间计算:如果替代交通安排预计到达时间比原航班晚一到两个小时之间,航空公司须赔偿旅客相当于单程机票票价的金额,最高不超过200美元;如果晚于2小时(国际航班为晚于4小时),或者航空公司无法安排替代交通的,要赔偿票价的200%,最高不超过400美元。
欧盟规定的超售补偿标准则是,航程在1500公里以内为250欧元;欧盟境内的1500公里以上的中长途飞行或航程在1500公里至3500公里之间的其他所有航行为400欧元;3500公里及其以上为600欧元。
这样一来,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一名留学法国的网友在博客中描述他在国外遭遇超售时,旅客“像是中了大奖”,“只恨自己跑得不够快”,没有被拉下飞机。而国内旅客碰到买了票上不了飞机这事儿,却基本只有一个表情——郁闷。
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而为枳。目前,国内航空公司中只有深航在其《顾客服务指南》中明确了因航班超售造成旅客未能如期成行的补偿办法,大部分航空公司针对超售都还只是停留在“公司内部有相关规定”的阶段,如同“商业机密”一般遮遮掩掩。而总局对此的态度也颇为暧昧,“旅客可以与航空公司谈判,达到双方都可接受的价钱或其他条件”。
就这样本着“机会主义”态度学来的国际“半”例,要记者说,且不论遇到超售“闹得越凶、补偿越多”的事实,光是想想就觉得够呛:和航空公司吵吧,费劲窝火;不吵吧,憋得慌!(肖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