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董事长陈同海去年10月初曾经表示,目前国家已经推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但是这一机制并不是与国际接轨的,而是按控制成本法进行定价,即在原油及炼油成本基础上加适当利润从而形成新的成品油价格。这种方法改变了过去以国际成品油价格为计价基础的计算方式。
近些年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实行的是“一个月跟踪法”,即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一个月前成品油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若变动幅度超过8%,发改委会重新确定国内成品油的基准价。
据去年10月发改委及三大石油公司负责人召开的成都会议上传出的消息,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不再盯住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而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即业内所称“原油定价法”。
商务部在本月底将召开由各部委及三大石油巨头等在内的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工作会议。有专家猜测认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极有可能在本次会议后出台。但是也有受访人士认为现在已事实上执行新的机制。
但是新的机制仍然摆不脱政府定价的嫌疑。此前的“一个月跟踪法”也没有真正百分之百贯彻执行。国际成品油价格起起落落,但国内成品油价格甚至几个月不调整一次。新的定价机制执行起来是否真正做到公开、可预期,能够让各方满意,还是个未知数。
另一个为人诟病之处在于,此番调整航空煤油价格也每吨降低90元,但是曾经紧随油价上涨的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以及去年油价大幅调高之时随之上调的出租车价格都没有任何松动迹象。照此,即便国内成品油价格做到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要构建一个上下各方传导的、牵动石油价值链各个环节的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尚需要更深远的改革出台。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周刊》,作者:颜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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