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日电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近日,银监会召开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第十次工作会议。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在讲话中指出,酿成银行业大案的因素虽然有很多,但最核心的一条是“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如果在相关环节上很好地执行了已有的制度规定,或者落实“亡羊补牢”的措施,这些案件或连环发生的案件完全可以避免。
刘明康在讲话中指出,对照去年以来发生的各类典型案件,发现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就是80%以上的案件都是因为“有制度而没有严格执行”造成的。这些案件具有如下共同特征:1.基层机构负责人为首,多个重要岗位人员串通作案,不少涉案机构负责人都曾是“明星行长”等各种人物,在当地有很大影响,权力过大,长期不轮岗,内部无制约,上级行主观上就不愿意让他们轮岗或强制休假、认真审计;2.都有外部人员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参与;3.犯罪分子都十分熟悉并充分利用了银行系统承兑汇票制度漏洞、管理薄弱环节和监督检查薄弱环节;4.金额巨大,作案期间都经过多次内审而未被发现;5.都发生在经历了业务快速发展,特别是承兑汇票业务快速发展的基层行。
刘明康认为,好银行之所以好关键是两条:第一,有严密的内控制度,第二,严格执行了这些制度;而差的之所以差,除了制度不健全外,主要是不能严格执行制度,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以至于同类案件短时期内在所辖的不同分支机构反复重现。
会上,银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蒋定之通报了今年前10个月银行业案件情况。2006年1~10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生各类案件776件,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205件,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219件和64件,降幅分别达到22%和24%。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成功堵截案件(包括由于成功堵截而未立案的事件)440件,其中111件为百万元以上案件。由于案件被堵截,成功防范案件损失金额达11.5亿元。国有商业银行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和风险金额均显著下降。1--10月份,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累计发生案件212件,同比减少175件,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57件,同比减少44件。涉案金额15.15亿元,同比减少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