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看起来,消费者终于有了一些小小的胜利,只不过,在这种胜利的背后,却让我们看到了更为触目惊心的一幕,那就是橡皮筋似的法规有着足够大的弹性任意发挥,银行收不收费,收多少费,原来全无定规。
银行卡ATM跨行查询收费,一度闹到对簿公堂。新近有报道称,银监会已会同发改委制订规则,规定银行卡ATM跨行查询一个月内免费四次;超过四次的,每笔手续费至少0.2元,银联和收单银行各收取0.1元,发卡银行是否再收费由各发卡行自行决定。
平心而论,这是一个颇为蹊跷的决定。2003年10月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虽然多有语焉不详之处,但在此后数年中,无论商业银行还是监管机构,对于有偿服务的最终解释,每每总是落脚于此的,我等听的多了,也就“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了。
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银行服务价格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包括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如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汇兑、托收承付,以及根据对个人、企事业的影响程度和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银行服务项目。除此之外的其他服务,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现在看起来,有关部门大概认为跨行查询应该实行政府指导价格了,笔者愚钝,很想看到两部门进一步的解释:“根据对个人、企事业的影响程度和市场竞争状况”,跨行查询和跨行取款、小额存款等早就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有什么不同?
表面看起来,消费者终于有了一些小小的胜利,在他们激烈的抗争下,从来予取予夺的银行终于要作一些让步了,只不过,在这种胜利的背后,却让我们看到了更为触目惊心的一幕,那就是橡皮筋似的法规有着足够大的弹性任意发挥,银行收不收费,收多少费,原来全无定规。
这倒是个合乎逻辑的结果。在垄断市场中,根据奥尔森和斯蒂格利茨的研究,如果利益集团数目足够少,那么集团就有充分的激励去影响政策制定者,以出台有利于自己的监管制度。更有甚者,不要忘记,中国的银行是“国有”的,它们和政府的关系本来就是儿子和父亲的关系,有时候,譬如这一次,装装样子的打板子也是三娘教子式的,举得高打得轻而且还是一笔糊涂账。
其实这也不只是银行的问题,在几乎所有垄断市场中,譬如能源、通信、公用事业,我们看到听到的抱怨难道还少吗?所谓市场化改革,往往只是垄断企业与监管机构间漫无边际的索取与安抚。2005年以来,整个社会投资不断呈现出利润向国有垄断企业集中的趋势。国企改革最具观感的成就,亦往往来自于那些价格的制定者而非接受者,随便翻阅海外上市的石油、通信乃至曾经长期亏损的金融企业修饰一新的报表就能发现,利润惊人与效率低下“奇怪”但又显著地结合在一起,以至于境外研究机构怎么也搞不清楚,中国企业的盈利能力究竟是高还是低?
回到银行收费上来看这一点,在这个很容易被愤怒的民意所淹没的议题中,其实还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用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的话来说就是,“各行为了占市场、上规模,纷纷采取降低收费标准、不收费甚至倒贴的做法,你高我低,你低我免,你免我倒贴,银行赚了热闹赔了钱”。为什么会这样?很简单,尚未能够取得合谋,换言之,只要能够取得合谋,那就一起涨价,只要不能取得合谋,那就相互杀价。
难道这就是我们耗费巨资所期待的银行改革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怎么办?古语云:扬汤止沸,不如去薪。银行收费问题不能依靠政府规治来解决,大量教训已经表明,这样做虽能暂缓民怨但却有着无穷尽的麻烦在后面,所以根本性的治理,还是要从充分性竞争市场的培育以及国有银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着手,只不过,对于政府来说,这比免费查询三次、四次还是五次,难度实在高得多。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作者:葛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