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建议按揭还款账户多存20%金额
2008年01月02日 09:59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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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1日,第九届中国住交会在北京开幕。行为艺术家梁克刚的头和双手被“房奴”的镣铐紧紧锁住,他频频到各大房地产开发商的展台“抗议”,表达自己的行为艺术。当行为艺术结束,打开“房奴”镣铐后,该行为艺术家终于露出笑容。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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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按揭浮动利率贷款将按照新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向按揭贷款者发出提醒:尽快向办理贷款的商业银行咨询新的月供金额,一旦未及时足额还款造成违约,相关信息将被如实、客观地记入到个人信用报告。同时,央行建议按揭贷款者于今年1月还款日之前,在还款账户上多存入20%的金额。
央行指出,月供除与利率有关,也直接受剩余本金、公积金组合和剩余年限以及还款方式的影响。对此,央行建议,如没时间向商业银行咨询,不清楚加息后的每月应还款金额,可在今年1月还款日之前,在还款账户上多存入20%的金额,就可以避免由于银行不能足额划款影响信用记录。
央行还强调,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全国统一联网。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都将被如实记入个人的信用档案,并反映在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如果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的违约记录太多,在下一次办理信贷业务时,可能带来一定的不便。(记者 张若斌)
【编辑:闻育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