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日前向媒体致歉信,对于3月31日航班返航事件给旅客带来的诸多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时,东航仍表示,返航缘由是“天气原因”。业内认为,东航云南分公司事件严重影响到乘客对东航企业诚信的信心,如果不迅速采取措施,将会有更多的类似事件发生。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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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日前向媒体致歉信,对于3月31日航班返航事件给旅客带来的诸多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时,东航仍表示,返航缘由是“天气原因”。业内认为,东航云南分公司事件严重影响到乘客对东航企业诚信的信心,如果不迅速采取措施,将会有更多的类似事件发生。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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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针对云南分公司部分航班“集体返航”的不正常事件,东航终于发布声明称:“返航事件”存在明显人为因素。东航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向旅客再次致歉。
3月31日,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执飞云南省内的18个航班全部集体返航,导致昆明机场更多航班延误,千余名旅客滞留机场。4月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又有多个航班返航。
东航方面最初给出的解释是“因天气原因”,而另一种声音是,公司部分飞行员不满薪酬分配,才是诱发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因各方对返航原因说法不一,“返航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返航系人为因素
涉嫌当事人暂时停飞,两名主要负责人停职
“返航事件”发生后,东航迅速组织运力恢复航班正常。东航总部于当日派出工作小组赶赴昆明调查处理,收集和封存了有关气象和飞行数据资料,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并向相关部门提供了资料。
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及与当事人的调查谈话,初步显示从3月31日到4月1日的21个返航航班中,有部分航班并非当时机组所反映的“天气原因”返航,存在明显的人为因素。
目前,东航云南分公司已对涉嫌人为原因返航的当事人实施暂时停飞、接受调查的处理。待调查结束后,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依纪进一步做出严肃处理。东航股份公司已责成东航云南分公司两名主要负责人停止履行职务。
事发当日,东航已按规定对部分旅客当场做了补偿。对于受航班返航影响的其他旅客,东航将一并给予补偿。
劳资矛盾激化
个别航空公司接连出现“集体告假”事件
近来国内航空业内飞行员跳槽、集体“请假”等事件频发,3月14日,上海航空公司40余位机长同时报请病假;3月28日,东星航空11名机长集体“告假”……这些异常事件凸显了飞行员和航空公司之间劳资矛盾的激化。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博士后汤蕴懿认为,由于身为劳方的飞行员在内部利益博弈中处于弱势,只能寄希望于通过把内部纠纷外部化的手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改变谈判桌上的力量均衡,构成了这次“集体行动的逻辑”。
记者调查后发现,由于国内飞机引进速度过快,飞行员严重不足,导致不少航空公司只能让飞行员加班加时飞行,管理人员难以以身作则,群体“罢飞”事件就难以避免。另外,由于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签署99年终身合同,民航局要求“飞行员辞职必须征得原有单位的同意”,而且要赔偿原有单位“70万—210万”不等的赔偿金。这种限制引发系列辞职“官司”。针对巨额索赔,有些飞行员即使赢了官司,也难执行。这样,集体“罢飞”就成了最后的“杀手锏”。
汤蕴懿指出,“返航事件”的爆发从一个侧面集中反映出当前中国劳资关系的对抗现状,具有重要的标本意义。东航事件充分暴露出在中国市场经济转型中,劳资双方由于第三方机制缺失而导致的负面社会后果。悉心培育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在劳资双方博弈过程中的均衡作用,推动劳资双方之间形成力量上的动态平衡,才是保证各方权益的最优选择。
背叛职业精神
“挟乘客以令公司”行为恶劣
有专家表示,以前一些航空公司也发生过飞行员辞职或者停飞,这都只是飞行员和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不会直接影响到旅客的利益。但是此次东航飞行员集体返航,直接损害了旅客利益,行为性质比较恶劣,涉嫌违反有关航空安全条例。
有不少乘客气愤地表示,如果飞行员“挟乘客以令公司”,以对抗的心态和不稳定的情绪执飞,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飞行员纵然有再多理由,再大的委屈,也不能将旅客的安全抛在脑后。
东航云南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返航事件”反映出东航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
目前,民航局已介入整个事件调查,如证明返航事件属于人为事故,则带头返航的飞行员将受到终身禁飞的惩罚,而东航目前也面临着高额的旅客赔偿。据悉,部分被延误的旅客正准备以“商业欺诈”为名对东航提起诉讼。(记者 沈文敏 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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