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三日电(记者 赵建华)今后,中国国有金融企业的资产评估,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
中国财政部周二发布消息说,《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业已出台,并从明年一月一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占有国有资产的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和担保公司。
根据这一《办法》,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的档案管理、统计分析都将得到加强。金融企业在资产评估中的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官方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的官员,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甚至涉嫌经济犯罪的,都将受到相应惩处。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资产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如违反规定,将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惩罚。
财政部介绍说,该《办法》充分考虑了金融行业和金融资产的特点,有利于完善国有金融企业的内控机制,规范程序,堵塞漏洞,减少行政审批,更好地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预防金融腐败,充分发挥评估机构的作用,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据悉,该《办法》分六章,共三十五条,明确了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过程中,金融企业、财政部门和评估中介机构的职责、评估事项、评估核准和备案的程序、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