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一份签有1055位车主名字的联名信通过邮政快递,递交给了中国保监会。车主们质疑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过多地分摊了交强险份额,请求保监会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公司高管的千万元年薪进行调查。
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作为千名车主的代理人提交了联名信。刘律师说,交强险是为了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而设立的公益性、强制性保险。但2007年的交强险年度经营报告显示,我国保险业交强险实际收取500多亿,实际赔款为44亿元,经营成本却高达140亿元,其中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用达29亿元。
律师:平安交强险分摊费直追专属费
近日媒体报道,2006年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以年薪1338万元高居。中国平安还有7位高管年薪超过千万。车主们怀疑,平安高管的巨额年薪是否从交强险中进行了分摊?分摊是否合理?同样的质疑声在交强险听证会上曾出现过,有两位听证代表提及此事。
刘律师指出,根据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年度财务报告,平安保险公司用于专属交强险的费用为6.54亿,而另有6.33亿元属于分摊共同费用,后者包括房屋折旧和租赁费、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专属费用“半斤八两”。
“为什么分摊共同费占了这么多?”刘家辉认为,交强险的强制性收费完全服务于保险公司的人员工资福利,不排除部分资金被用于发放高管薪资。
她表示,保监会有对交强险进行监督职责和义务,交强险如不能实现其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保障的公益性目的,而沦为保险公司高管发放高薪、分摊不合理成本的工具,则是保监会监管失职。
刘律师称,交强险既为公益性、强制性保险,保险公司分摊人力成本,应该以全国城镇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水平为标准,而不得以保险公司自行拟定的标准,任意从交强险保费中进行分摊。
平安保险:成本分摊经审计确认合理
平安保险昨晚发来书面回应表示,交强险作为公益型强制责任险种,并不以盈利为目的。中国平安的相关财务报告,包括经营费用、费用分摊均经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并且严格按照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核算,其成本分摊是合理的。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财务报告,行业平均的经营费用占保费收入的比率是27.74%,而平安仅为26.18%,低于行业水平。(记者 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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