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诞生一年来惹出的风风雨雨,再次证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做好一件事情,光有好的想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还要有好的执行。
交强险诞生的初衷就是能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相应的保障,从而降低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风险,其“不盈不亏”的原则
更是颇能吸引眼球。按道理说,有这样的初衷,再加上坚持这样的原则,应该得到全民支持吧,但没有想到的是,在交强险仅仅实施半年之后,市场对交强险的各种指责就已经铺天盖地,而上周,900多名车主联合状告交强险暴利更是让交强险再度成为舆论的焦点。
这就有点邪门了,从保监会推出交强险的“初衷”和它所坚持的“原则”上来说,它是为广大人民谋福祉的,部分车主却是“不依不饶”,屡次将保监会告上法庭,这半年来忙着四处“救火”的保监会就不能不郁闷了:我自己又没有卖保险赚钱,怎么都冲着我来呢?
主管部门委屈吗?多少有一点吧,首先交强险是必要的,在国内各种社会保障机制还比较脆弱的今天,交强险不仅能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也能对肇事方提供必要的社会救助;其次为了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保监会在交强险实施一年后,还推出了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现在我们姑且不论这个机制好不好,至少,在现在不少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下的今天,保监会能如此迅速的行动起来,还是值得称道的。
但是,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主管部门还是有疏忽的地方,那就是很好的想法,但不一定有好的执行,而从实际的情况看,好的执行是比好的想法更加重要的。
因为广大车主是不会疏忽的,不管主管部门的想法多么正确,钱可是要咱们出的,既然花钱咱就要花得明明白白,交强险费率是不是高了?保率是不是太低了?实施一年下来,到底有没有暴利?交强险从推出至今,主管部门反复强调的都是必须购买,怎样缴费,但对于老百姓提出的这些质疑的解释却一直难以服众,车主能不气愤吗?
真是知易行难!一个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公益性险种,却因为对公民知情权的尊重不够充分,使原本充满人情味的好政策变成众矢之的,看来,有关部门该好好反思一下了。(贺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