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主办 |
|
驻澳部队感谢澳门特区政府提供军事用地 2000年12月19日 18:38 中新社澳门十二月十九日电(记者 耿军):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对外发言人罗泽俊上尉今天就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布《保留土地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使用》行政法规发表谈话。 罗泽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的规定,经行政会讨论并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先生于12月11日签署公布了第41/2000号行政法规《保留土地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使用》(在12月18日第51期政府公报刊登):向驻澳门部队无偿提供两幅土地作军事用途。对此,驻澳门部队司令员刘粤军少将、政治委员贺贤书少将代表驻澳门部队全体官兵表示衷心的感谢。 罗泽俊说,驻澳门部队进驻澳门一年来,行政长官何厚铧先生、特别行政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和广大澳门居民对驻澳门部队十分关心,为驻军履行防务职责提供了积极的协助和大力的支持。这次,特区政府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在新口岸和(乙加水)仔岛向驻澳门部队无偿提供了两幅土地,用于驻军营地建设,从而为驻澳门部队有效地履行防务职责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罗泽俊表示,新营区的建设费用将由中央人民政府承担。驻澳门部队在建设和使用新营区时,将严格按照《基本法》、《驻军法》和澳门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驻军、依法治军、依法办事,尊重澳门居民的生活方式,充分考虑新营区建设和使用的环保问题,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驻地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 |
|||
| 新闻大观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图片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品 | 中新电讯 | 中新专著 | 中新英才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