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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要求券商把好上市公司增发关 2000年12月15日 15:15 中新网北京12月15日消息:《中国证券报》今日说,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规定,保证上市公司股份增发质量,中国证监会日前要求各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尽职调查,重视对上市公司的辅导,切实把好质量关。 据了解,增发是指已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自1999年下半年上菱电器增发以来,已有24家上市公司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增发。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上市公司股份增发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在实行主承销商推荐制度后,有的证券公司没有认真执行对工作质量控制,对增发项目未切实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重要内容失查;有的内核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力,质量控制不严密,对项目的审查把关不严,未履行对上市公司的辅导义务;部分上市公司不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在发行前将有关信息提前外泄,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定,造成不良市场影响,等等。 这位负责人希望证券公司珍惜声誉,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证券公司所有不良行为都将记录在案,作为将来评选信誉主承销商参考。他还说,为促使证券公司推荐优质公司进行增发,将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特别是主承销商责任,严格执行主承销商推荐制度。 他强调,项目小组应有自己的专业判断,将调查情况如实向内核小组报告,以便内核小组作出恰当的决策。内核小组可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表决形式,不要在条件不充分时急于表态。为提高内核质量,内核小组应保持对项目的独立性,本着对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健康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上报的增发申请严格把关,不要流于形式。 此外,他还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内部“隔离墙”,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做好上市公司辅导,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何拄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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