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安徽商报、安徽市场报综合报道,10月1日起,安徽省将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公务员、教师、导游等几类特殊岗位人员应达到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国家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三级甲等以上,不达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分。
据介绍,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按照国家规定分为三级六等,最高等级为一级甲等,最低等级为三级乙等。根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为三级甲等以上,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和播音、主持、影视剧演员及其专业教师为一级乙等以上,公共行业的播音、解说、话务、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为二级乙等以上,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为二级乙等以上。
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关单位作出处理!妒凳┌旆ā访挥惺┬兄暗墓夜裨币脖匦朐谝欢ㄊ奔淠谝笃胀ɑ八酱锉。
此外,根据规定,执照、票据、报表、病历、处方、体检报告均需用规范汉字;公共场所的手书题词、招牌等,已经使用和需要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应当配规范汉字标牌。(刘媛媛 武静 王能玉 董艳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