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1日电 20日,两起名人物业纠纷引人注目,一起是朱明瑛拖欠物业费案终审败诉后履行判决,一起是李敖之女李文因不满物业公司服务和管理与物业公司对簿公堂,物业官司到底该怎么打再次成为热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物业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显示,该院受理物业纠纷案件4年间增长了近14倍,在这些案件里,近九成都是业主输官司。
朱明瑛败诉后自动交费
《北京娱乐信报》记者20日从北京市朝阳法院获悉,被终审法院判决败诉的朱明瑛,已经将所欠物业费全部交给法院,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因认为北京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驻时没有征求业主意见,不具备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合法资格,朱明瑛一直用拒交物业费的形式进行抗争。2005年10月,建国物业公司以拖欠物业费为由,将朱明瑛告上法庭。
今年5月,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朱明瑛向建国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2.2万多元。终审宣判后,朱明瑛一直没主动执行法院判决。7月12日,建国物业公司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经法院执行法官做工作,7月17日,朱明瑛已将全部执行款送交法院,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这起持续了9个月之久的物业费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做被告输后又当起原告
今年6月,朱明瑛当起了原告,将建国物业公司及朝阳清境明湖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同时和她起诉的,还有另外4名业主。
他们起诉称,业委会与建国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在没有履行召开业主大会并经2/3以上业主通过的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签署的。他们要求法院认定两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应无效。目前,此案尚未开庭审理。
物业瑕疵多 李文怒起诉
“这是色情场所吗?散发这么多的色情小广告!保安工作时怎么可以睡。”……昨天,李敖之女李文因不满物业公司服务和管理,与其所居住的嘉和丽园物业——北京达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簿公堂,此次开庭只是朝阳法院组织双方在正式开庭前进行的一次证据交换。
闭庭后,李文拿着一沓其拍摄的照片告诉记者,这都是她拍下的物业公司服务有瑕疵的证据。
李文和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称,2004年10月4日其入住朝阳区霄云路甲32号嘉和丽园,至今一直由北京达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居住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自己每月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存在严重瑕疵,被告的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协议》等合同的约定,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所以在今年4月将物业告上法庭。
李文说,物业公司因为这些瑕疵曾给她发了80封道歉信,但是之后还是没有任何改观。
对此,物业公司的代理人认为,李文起诉所指的瑕疵,很多都是文化和生活差异上的问题,也是道德问题,而说不上违反物业合同。他觉得李文不能以自己的标准来要求其他人。
此案将于下周再次进行证据交换。这是李文第一次起诉物业,以前她还起诉过房东和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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