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6日电 商务部资料显示,CEPA实施近三年,从港澳输往内地的零关税货物总值达四亿九千四百万美元,即约三十九亿五千万人民币,税款优惠额亦超过三亿元人民币。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于二○○三年六月及十月签署CEPA。根据CEPA及其后的补充协议,内地与港澳逐步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内地于二○○四年一月一日起对部分原产于港澳的产品实行零关税,同时取消对港澳产品的非关税措施(进口配额、许可证)和关税配额。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内地更对原产港澳的产品全面实行零关税。
截至上月底,港澳发证机构共收到原产地证书申请一万三千八百多份,签发了一万三千二百多份原产地证书,货物离岸价总值为四十六亿四千万港元。涉及货品类别包括食品、化学产品、药品、塑料及塑料制品等。
截至本年三月底,从港澳输往内地的零关税货物总值达四亿九千四百万美元,即约三十九亿五千万人民币,税款优惠额亦超过三亿元人民币。